| 南票区经贸局行政审核监督投诉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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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09-19 09:29 文章来源:南票区经济贸易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政策 |
为了更好的服务行政相对人,有效的监督办理人员,特制定本办法,申请人在办理行政审核过程中如发现办理人员有如下行为者可向局长直接反映,也可以拨打投诉电话投诉。
一、申请材料已经齐备,办理人员仍然要申请人补充材料的;
二、无合理理由,拒绝受理的;
三、受理以后,不在规定时限内审查上报批准的;
四、在同等条件下,做出不同审核决定的;
五、在办理过程中,向申请人索要财务的;
六、有其它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行为的。
投诉电话;41920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