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辽宁主站 设为首页
北京时间:
本站由葫芦岛市南票区外经贸主管部门负责内容组织和审核
当前位置: 主页 >  办事指南 >  正文
企业申报“绿卡”通知
2006-11-01 14:53  文章来源:南票区经济贸易局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政策

  为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努力营造招商、安商、亲商、富商的良好氛围,根据葫政发〔2006〕20号文件精神,对企业实行“绿卡”制度,现通知如下:
  一、企业“绿卡”的含义
  企业绿卡,是指由市委、市政府颁发、为投资者的生产生活提供最大方便,减少和防止对投资者可能的人身、财产损害,体现一种创业者荣誉、身份、地位的资格证书,是投资者在本市范围内办事的“绿色通行证”、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护身符”和企业发展的“防护墙”。
  二、发放条件
  凡在我市登记注册并依法纳税、诚信经营的企业,根据企业申请,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经市对外开放办公室会同市审批办公室审核认定后,由市政府向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发放绿卡。
  (一)注册资金500万元(含500万元,以外资注入的按注入资金当日汇率折算,下同)人民币以上;
  (二)年实际上缴税金50万元(含50万元)人民币以上;
  (三)市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
  持绿卡企业(人)将会享受到相关优厚待遇,具体事宜按照葫政发〔2006〕20号文件规定为准。
  有意申报绿卡的企业请于11月10日前到南票区经济贸易局申报。
  联系人:孙险峰 闫树利
  联系电话:0429-4192308


                              南票区经济贸易局
                               二○○六年十月

发表评论】【查看评论】 【推荐给朋友】 【 】 【打印
推荐文章: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
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
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网站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信息化司 联系人:吴 博 电话:010-65198950 Email:地方商务之窗邮箱
内容组织:辽宁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 联系人:李广明 电话:024-86892994 Email:内容组织人员邮箱
技术支持: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 燕 电话:010-51651200-600 Email:技术支持人员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