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票区关于报送2007年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资金支持项目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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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5-15 08:26 文章来源:南票区经济贸易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政策 |
各企业:
为进一步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提升传统服务业现代化水平,省政府决定建立“促进现代化服务业发展资金”,特通知如下:
一、资金使用范围
1、传统服务业现代化升级。
2、现代物流业。
3、城乡流通市场体系建设。
4、农村服务业。
5、粮食流通服务体系建设。
6、民族特色。
7、设计、咨询等生产服务业。
8、会展业。
9、服务外包业。
10、现代服务业领域人才培养。
二、申请企业条件:
1、具有法人资格。
2、依法经营,照章纳税,经济效益良好。
3、贴息项目必须有与银行或其它金融机构签订的贷款合同、贷款资金到位凭证及利息结算证明。
4、补助项目必须符合现代服务业发展方向。
请符合条件的企业向南票区经济贸易局提出申请并报送相关资料,截止日期为5月20日。
南票区经济贸易局
二00七年五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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